關于完善濟寧城區城鎮居民生活用水階梯價格政策的通知
濟寧中山公用水務有限公司:
為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落實節水優先方針全面推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意見》(魯政發〔2025〕12 號)、《關于深化水價機制改革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實施方案》(魯發改價格〔2021〕1059號)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居民第一階梯水價保持不變,居民階梯基本水價按照1:2:4比例核定。即第一階梯基本水價1.35元/立方米,到戶水價2.8元/立方米;第二階梯基本水價2.7元/立方米,到戶水價4.15元/立方米;第三階梯基本水價5.4元/立方米,到戶水價6.85元/立方米。水資源稅、污水處理費標準不變。其他事宜仍按《關于濟寧城區居民生活用水實行階梯價格的通知》(濟價格字〔2016〕44號)規定執行。
供水經營單位要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進行收費公示,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妥善處理實施中的有關問題,嚴格執行供水價格政策。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執行。
濟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濟寧市城鄉水務局
2025年12月26日
打印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