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負責人解讀丨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解讀《濟寧市商業性住房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2025-10-31 信息來源: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瀏覽次數: 字體:[ ]

2025年10月31日,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了《濟寧市商業性住房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為準確把握文件內容,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負責人對文件解讀如下:

1.商轉公貸款的最高額度、最長期限、利率如何確定?

答:商轉公貸款的最高額度、最長期限、利率等按照商轉公貸款申請之日現行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

2.商轉公貸款額度如何核定?

答:商轉公貸款額度按商業貸款剩余本金和現行貸款政策核定的可貸額度取最低值計算,貸款金額保留到千位。

3.商轉公貸款業務為什么要求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為什么不能辦理預抵押擔保?

答:商轉公貸款需辦理現房抵押,因此應辦理不動產權證書。商轉公貸款如辦理房產預抵押+開發企業階段性擔保,需要征得開發企業的同意,且開發企業必須已與中心開展業務合作,還要涉及中心與開發企業簽訂階段性擔保協議的問題,涉及主體多,風險控制困難。

4.在濟寧市行政區域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濟寧市行政區域內購房形成的商業住房貸款能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嗎?

答:可以。在異地正常繳存且符合貸款申請條件的繳存職工,享受本地繳存職工同等貸款權益,可以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

5.夫妻一方單獨辦理的商業住房貸款,另一方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能否作為商轉公貸款業務的借款申請人?

答:不可以。商轉公借款申請人應是原商業貸款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同時是原貸款所購住房的產權人。配偶如符合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可作為共同申請人合并計算貸款額度。

6.申請商轉公貸款業務必須要個人先歸還原商業住房貸款和解除抵押嗎?

答:不必須。我市商轉公貸款業務同時開展結清后貸帶押轉貸帶押轉組合三種模式,借款申請人具備貸款資格并征得商業貸款銀行同意的,可選擇其中一種模式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

如選擇帶押轉貸帶押轉組合辦理模式,商業貸款銀行應為中心貸款業務合作行,已經與中心簽訂貸款業務合作協議,且與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的經辦銀行一致。

商轉公貸款資金發放前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房產抵押,商業住房貸款結清后注銷原貸款抵押,公積金貸款抵押上升為第一抵押權人,保證公積金貸款資金和房產抵押安全。

7.商轉公貸款業務的三種模式有什么區別?

答:1結清后貸模式:是指借款申請人利用自籌資金結清商業貸款剩余本息并解除抵押后再發放商轉公貸款的模式。

為規避職工利用自籌資金結清商業貸款后無法申請商轉公貸款的情形,務必先經中心審批通過無誤后再做結清,并于結清后1個月內攜帶商業貸款結清證明及解押證明申請發放商轉公貸款。結清后貸模式不要求商業貸款銀行是中心的貸款業務合作行,職工可選擇一家中心貸款業務合作行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

2帶押轉貸模式:是指借款申請人利用商轉公貸款資金和自籌的商業貸款剩余本息與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差額部分一并結清商業貸款剩余本息的模式。

商轉公貸款資金發放至商業貸款銀行還貸過渡賬戶,商業貸款銀行原則上須在劃撥到還貸過渡賬戶的當日,使用借款人商轉公貸款資金和自有資金提前結清借款人住房貸款本息,并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抵押權注銷手續;商業貸款銀行應為中心貸款業務合作行且與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的經辦銀行一致。

3帶押轉組合模式:是指借款申請人將商業貸款的一部分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形成組合貸款的模式。

商轉公貸款資金發放至商業貸款銀行還貸過渡戶,商業貸款銀行原則上須在劃撥到還貸過渡賬戶的當日,使用借款人商轉公貸款資金提前部分償還借款人住房貸款本息;商業貸款銀行應為中心貸款業務合作行且與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的經辦銀行一致。

8.組合貸款中的商業貸款部分可以轉為公積金貸款嗎?

答:不可以。(1)按照《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第十三條:職工沒有還清貸款前,不得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2)根據調研,目前省內已開展商轉公貸款業務的地市均不支持組合貸款中商業貸款部分轉公積金貸款,中心借鑒行業內普遍做法,目前不支持組合貸款轉公積金貸款。

9.辦理商轉公的流程是什么?

答:為減少等待時間,提高服務效率,職工可通過預約程序預約辦理,如預約不上,也可赴中心貸款業務合作行或中心業務大廳自行辦理。

1)選擇結清后貸模式的:

通過預約程序預約辦理時間(非必須)攜帶相關材料去當地中心或中心貸款業務合作行申請辦理(可任選一家貸款業務合作行)工作人員核定商轉公貸款資格并出具《商轉公貸款預審確認單》工作人員審批無誤后通知職工結清商業貸款剩余本息職工持結清證明和解押證明申請發放商轉公貸款抵押登記→中心發放商轉公貸款到借款人本人預留的一類卡;

(2)選擇帶押轉貸帶押轉組合模式的:

通過預約程序預約辦理時間(非必須)征求商業銀行同意并取得《商轉公銀行意見書》攜帶相關材料去當地中心或中心貸款業務合作行申請辦理(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銀行須與商業銀行一致)工作人員核定商轉公貸款資格并出具《商轉公貸款預審確認單》工作人員辦理貸款審批、合同面簽、抵押登記中心發放商轉公貸款資金到商業銀行預留的過渡戶商業銀行提前結清或提前部分償還商業貸款剩余本息。

10.辦理商轉公貸款業務,還能辦理償還商業貸款提取業務嗎?

答:可根據現行提取政策辦理提取業務,但應注意,貸款額度與賬戶余額掛鉤,應根據計劃申請額度預留一定余額。

11.商轉公貸款業務合作銀行會動態調整嗎?

     答:中心持續擴大合作商業銀行范圍,截至目前,已陸續新增商轉公貸款業務合作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