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關于印發<濟寧市商業性住房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濟住字〔2024〕40號)的后評估報告

發布日期:2025-10-16 信息來源: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瀏覽次數: 字體:[ ]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關于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的規定,按照國家及省、市要求,開展了后評估工作,并形成如下報告:

一、后評估工作的基本情況

《濟寧市商業性住房貸款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濟住發〔2024〕40號)于2024年12月31日開始實施,此文件進一步擴大了住房公積金低息貸款受益群體,減輕了繳存人月還款壓力,有效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

二、后評估內容分析和依據

1.文件合規性和規范性。辦法制定程序、所設定的條款符合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范》等有關規定,具體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和上級規范性文件無沖突。

2.各方意見及其采納情況。

制定機關:建議繼續執行;

律師:建議繼續執行;

公眾:無其他意見。

3.文件實施情況及效果。文件主要內容符合濟寧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的實際,所設定的主要條款具有較強的合理性,并立足于我市實際作出的調整,有利于降低繳存人貸款利息支出,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

三、后評估結論和意見建議

文件制定的主要內容符合上級規范性文件相關規定,有利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通過實施商轉公貸款政策,大力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發展,在穩定預期和提升市場信心上發揮更大公積金政策效應,建議繼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