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行政規范性文件《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實施意見》的后評估報告

發布日期:2023-07-03 信息來源: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瀏覽次數: 字體:[ ]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辦《關于對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開展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實現對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動態管理,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20201224印發《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開展后評估工作。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評估工作的基本情況

實施意見充分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4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933號)各項精神要求,在總體要求、適用范圍、工作任務、運行模式、部門聯動、監測監管、保障措施等重點環節進行了明晰和規范,錨定產權明晰、市場定價、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監管有效的土地二級市場建設目標,圍繞完善市場規則、形成交易平臺、落實服務和監管、規范市場秩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土地資源配置效率等方面,有效規范了我市土地二級市場的平穩運行,促進了一、二級建設用地市場的協調發展。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于6上旬針對實施意見制定后評估實施方案,由分管負責同志、法規科、相關業務科室、公職律師、法律顧問、業內專家組成后評估工作小組,采取集中評估方式對實施意見開展評估。在評估過程中充分收集實施意見》施行后所帶來的效益影響,征求相對管理人的評價意見,經評價,實施意見制定程序合法,制定技術規范,取得一定效益,風險等級可控,建議繼續實施。

二、評估內容分析和依據

工作小組先行審查了實施意見前期合法性審查流程。經審查評估:文件起草過程符合法定規定程序,文件內容規范,制定主體合法,未超越制定機關法定職權,內容符合憲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規定。

經審查,文件前期起草過程中在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門戶網站上發布了關于征求<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實施意見>修改意見的公告,進行了為期10天的修訂意見公開征集,期間,未收到修訂意見反饋。同期,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還征求了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濟寧支行、市稅務局、市中級法院、市銀保監分局、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大數據中心、市工信局、市住建局、任城區政府、高新區管委、太白湖新區管委會、經開區管委會意見。除市財政局建議刪除三、工作任務中(二)條的第2小條中不需要繳納土地出租收益和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市發改委建議修改六、加強監測監管(二)中制定信用評價管理辦法,失信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國(山東濟寧)進行公示,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表述外,其他部門均無意見。經研究,采納了市財政局、發改委修改意見。

實施意見施行后,為更好買賣雙方提供交易服務,切實保障土地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搭建了濟寧市土地二級市場交易服務平臺,致力為交易各方提供土地二級市場信息發布、交易、成交確認、合同簽訂等一站式服務。截至今年6月,積極引導市場主體通過濟寧市土地二級市場交易服務平臺實現轉讓信息發布664781平方米5088.72萬元,合同鑒證258053平方米5518.22萬元,合同網簽220952平方米。

三、評估結論和意見建議

工作小組審查評估,小組成員一致認為,實施意見應繼續執行。

、評估人員簽名和評估單位蓋章    


                          濟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