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建設】主要負責人解讀|濟寧市財政局局長宮振華解讀《濟寧市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辦法(試行)》

發布日期:2021-04-15 信息來源:濟寧市財政局 瀏覽次數: 字體:[ ]

    一、出臺《辦法(試行)》的政策背景及目的

省財政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于20201222日印發了《關于修改<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魯財資環〔202028號),進一步完善了我省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機制。為貫徹落實上級財政政策,強化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建立支持生態文明建設常態化、穩定化的投入保障機制,提高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市財政局會同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等有關部門起草了《濟寧市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辦法(試行)》,對資金的管理、使用、監管等做出明確規定。

二、出臺《辦法(試行)》的決策依據

起草過程中,主要依據了《濟寧市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實施方案》和《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 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修改〈建立健全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機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三、《辦法(試行)》起草過程、征求意見情況

今年1月,濟寧市財政局著手起草《濟寧市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辦法(試行)》。市財政局與市生態環境局、市能源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相關部門舉行了6次政策座談會、征求意見2次,向市政府分管秘書長匯報1次,向市政府分管市長匯報2次。317日,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41日,經市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四、《辦法(試行)》的重要舉措

(一)節能減排獎懲機制。建立主要污染物減排獎懲機制和節能獎懲機制,及節能減排獎懲資金每季通報、半年兌現、全年統算制度。

(二)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機制。明確了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機制建立的原則、考核指標的內容及其權重、考核數據來源;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的內容、計算方法及空氣質量一次性獎勵的內容和標準。建立了空氣質量生態補償資金每月通報、季度兌現、全年統算制度。

(三)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機制。明確了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機制建立的原則、考核數據來源、斷面考核分值及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資金計算方法;建立了地表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資金每月通報、季度兌現、全年統算制度。   

(四)資金管理。明確了市級環保資金池資金使用方向及項目管理、績效管理和資金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規定了生態環境、統計、能源、財政、審計等部門的職責分工,以及扣除考核年度獎補資金的情形和違紀違法責任追究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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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濟政辦發〔2021〕2號 關于印發《濟寧市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辦法(試行)》的通知